福建提两节"六不准"新规 违规严重"一案双查"
日前,福建省纪委就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委、纪委严格落实*风廉*建设主体和监督,严格教育,严明纪律,严肃执纪,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知在重申九个严禁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六不准的新要求:一是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二是不准翻新花样,违规收送包括提货券、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各种形式的年货节礼;三是不准将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报销范围;四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以及转嫁、摊派各种费用;五是不准组织或参与铺张浪费、挥霍奢侈活动;六是不准组织或参与*博活动,或以*博为名变相收受贿赂。 通知强调,福建省纪委将组织督查组,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并予以通报曝光。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遵照《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和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营造清新简约、祥和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上一页12下一页显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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