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公告
经调查,“中国警察论坛广东工作站”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被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
现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对“中国警察论坛广东工作站”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珠海市民政局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