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句
淡盐淡糖少辛辣,多吃食醋好处多。在临床上,我们常常会听到病人问:“医生,我这病能治好吗?”所患疾病能否被治愈,相信是每一个病人都最为关心的问题。
通过前几期的文章,我们对于心脏早搏及早搏的治疗方法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那么,早搏到底能不能“治好”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来了解一下什么叫“治愈”。
“治愈”在词典中的释义为“使恢复健康”。然而在医学当中,有许多疾病是无法完全根除的。
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都只能通过药物等治疗方法,将疾病控制在相对稳定的状态,尽可能地延缓疾病的进一步发展。
因而,临床中我们通常所追求的“治愈”,其实更多的是指“临床治愈”,即改善症状,延缓疾病发展,防止或减少并发症的产生。
具体到“早搏”来说,
我们的治疗目标就是:
改善症状,防止或减少恶性心脏事件的发生。再具体到不同类型的早搏患者,我们对于“治好”,也有着不同的标准。
第一类患者:
无器质性心脏病,且无明显症状,或有器质性心脏病,早搏偶发,但无明显症状的患者。通过前几期的文章,我们已经了解到,这类早搏患者一般是不需要治疗的。这类患者早搏虽未治愈,但其对临床结局并无影响,也无明显症状,因此所谓“治愈”与“未愈”也无临床意义了。
第二类患者:
无器质性心脏病,但早搏引起的心慌、胸闷等症状明显的患者。我们通过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以及中药、针灸等方式,使这部分患者心慌、胸闷的症状减少了、甚至消失了,我们就可以认为早搏“治好”了。但停止治疗,早搏有可能复发,因此,这部分患者我们认为只是“临床治愈”。
第三类患者:
有器质性心脏病,心脏功能低下,早搏频发或症状明显的患者。对于这类患者,因其心脏器质性病变的存在,其早搏通常难以治愈。但我们可以通过药物等干预,使这部分患者的病情处在相对平稳的状态中,尽可能地减少恶性心脏事件的发生,其实也就达到了我们的治疗目标。
第四类患者:
能够找到引起早搏的明确原因的患者。例如不良的生活方式(酗酒、吸烟、过量饮用咖啡、浓茶)、一些可逆性疾病(急性心肌炎、电解质紊乱)或服用药物(洋地*、部分抗生素或抗抑郁药)都可能引起早搏。对于这部分患者,消除引起早搏的原因,那么早搏也就自然而然的“治好”了,这类患者中大部分可能属于真正的治愈,因为即使不用药物治疗,早搏也不会再发生。
由上所知,早搏其实分为治愈、临床治愈和未愈。
真正治愈:在停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等治疗时不再复发。
临床治愈:其实指药物等干预下早搏减少或症状改善,停止治疗后会再复发。
未愈:则是指无论治疗与否,早搏或症状均无改善,但是否存在器质性心脏病、心功能是否正常,临床的结果会截然不同。
心脏疾病往往会伴随心理障碍,而心理障碍又会加重原有的心脏疾病。现在,我们临床上会将心脏疾病和心理疾病整合在一起进行治疗,即所谓的“双心治疗”。
对于早搏的治疗,甚或其他任何疾病的治疗,我们不必太过拘泥于“治愈”二字,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达到了我们的治疗目标,改善了症状,延缓了疾病发展,就可以认为是“治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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