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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5/21 17:50:00

不忘初心医保惠民

医保案例

病患家属提问

反映人郝某某,邯郸市临漳县人,其与妻子均在北京市海淀区参加职工医保。其两个孩子于年5月10日医院东区,由于医院花费十几万元住院费用。5月下旬其前往临漳县医保大厅为两个孩子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但临漳县医保大厅称其夫妻双方未在邯郸本地参保故未受理其申请,后经与北京市医保局联系,其孩子也不符合北京参保条件。其要求解决孩子的参保问题。

邯郸医保回答

根据《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邯医保规〔〕2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临漳县医保大厅工作人员对此规定的理解为父母两人均不在我市参保的新生儿不能参加我市医保,故向反映人解释其孩子无法在临漳县本地参保。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意见》(冀医保字〔〕49号)文件精神,对户口在当地且有监护人参保当地医保的新生儿可以正常参保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临漳县医保局已于7月26日为反映人的两位新生儿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下一步我局会加强对县(市、区)医保部门的*策宣导,督促县(市、区)医保部门在内部开展*策培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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