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数字经济法治与大湾区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年学术年会暨“数字龙华、智慧湾区”高峰论坛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数字经济审判中心顺利举行。论坛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提出*府数据开放行为不同于传统的行*行为,并围绕*务数据共享法律问题作线上分享。
邢会强首先总结了我国*务数据共享的特色做法:“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即尽可能共享;*务数据共享在统一的*务数据共享平台上进行;颁布*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公布共享清单;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可通过共享获得的数据不重复采集。”
根据以上特点,邢会强指出,*府进行数据开放,虽然“默认开放”是原则,但既然是原则就应允许例外,*府不予开放的行为可以归属为该例外。“*府应予开放的数据却不开放,或已经开放的数据中断开放,可能出于*策权衡的考虑,也可能是出于成本限制的考虑,不宜对*府部门过于苛责。”邢会强说。
同时,邢会强也对大数据共享提出了自己的忧虑:“创新是诞生于个性之中的,在趋同的数据中,很难出现创新的火花。”他认为,在数据共享的大背景下,可能出现的舆论压力会压抑人们的个性化表达,影响社会革新力量的生发。对此,*府应当积极寻求数据融合、共享与个性化表达的平衡,时刻保持社会创新的生命力。
程德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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