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的(第二十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于7月13日-15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大会主题是: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互联网引领数字经济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烈宏等*府部门领导出席开幕式,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殷勇发表视频致辞,原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清华大学兼职教授、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奇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原理事长、国际互联网名人堂入选者胡启恒,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原理事长、咨询委员会主任邬贺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参加开幕式。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尚冰致欢迎辞。
随着新技术、新业务、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产业引发的数据安全,新类型的纠纷案件和调解协作将迎来重大机遇与挑战。此背景下,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星光互动(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承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高峰论坛”于年7月14日下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中国互联网纠纷调解委员会旨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司法部、最高院、工信部、北京司法局、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及地方各方社会资源,推行全国战略布局,实行全国互联网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同时,邀请中华商标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广东、广西、海南省互联网协会、上海市互联网协会、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协会参与联动等机构参与联动机制启动活动。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处熊飞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马秀容法官、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王天宇、北京司法局调解工作处副处长杨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祯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中华商标协会吴东平秘书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崔峥主任、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副主任张芝兰、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所高级业务主管徐贵宝、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研究中心负责人吴阳、北京中关村开放基金管理中心吴立峰总经理,以及广东、广西、海南、上海的互联网协会秘书长、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协会秘书长等领导出席了论坛。来自*府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行业协会、纠纷调解机构、互联网企业、权利人组织代表等多家单位的60余位领导和专家参加本次论坛,就“互联网纠纷调解的机遇与展望”、“调解与诉讼抑或调解与裁判”、“公益诉讼制度与涉网平台责任”、“环境公益保护与国际化趋势”、“商标保护国际化品牌战略”、“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特点与对策”、“调解与诉讼抑或调解与裁判”、“智慧医疗数据安全和调解模块检测”、“数据金融与数据安全”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与探讨。中国移动咪咕、快手就“数字内容版权运营和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初探”作了典型发言。
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上海互联网协会、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协会;百度、腾讯、新浪、京东、快手、一点资讯、咪咕、美团、国广东方、国广星空、星光互动、北京中关村开放基金管理中心、小米、易保全、字节跳动等26家机构签署《中国互联网多元纠纷调解协作机制》合作框架协议。
启动《互联网公益保护发展报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互联网发展基金,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处处长熊飞、中国互联网协会副主任委员扈纪华、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吴东平、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周晋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主任崔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徐贵宝、广东省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傅强、广西省互联网协会秘书长签约人郑植、湖南省移动互联网协会秘书长曹峻华、海南省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单位代表李航宇13位嘉宾参与启动。
(主持人林子英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林子英主持了会议。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致辞)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在致辞中表示,调解工作委员会将紧扣时代脉搏,积极参与涉及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努力进行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强互联网纠纷调解工作顶层设计,提高互联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调解标准、规范统一,完善以行*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互联网纠纷平台入口,与各行业调解系统衔接,多方联动,全面提升互联网调解受理服务能力,加强互联网调解服务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统筹推进调解领域国际合作、规则制定,参与调解服务的国际竞争。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处处长熊飞主题发言)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处处长熊飞作了题为“互联网纠纷调解的机遇与展望”的主题发言,他表示,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司法部积极履行调解工作指导职责,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互联网纠纷调解领域,一方面积极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协会建立调解组织,及时有效化解互联网领域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了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截至年底共汇聚案件信息多万条。本次论坛签署的《中国互联网多元纠纷调解协作机制》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了互联网与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度融合,很有意义。他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大胆探索创新。二是希望加强沟通协作。三是希望强化行业自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高级法官马秀荣主题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高级法官马秀荣上台做《调解与诉讼抑或调解与裁判》主题发言,年7月13日人民法院的调解平台上显示,这是截止到昨天,法院有家参与调解中,专业调解组织个,专业调解员名,调解案件件,其中诉中调解件。两种调解模式,一种调解参照物是诉讼,也就是诉讼外的调解,非诉讼形式的调解,是跟诉讼平等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另一种调解是诉讼中的调解,看作是诉讼的一部分,区别在于是用裁判的方式来解决案子,还是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诉讼调解是法院为主导,而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调解跟法院无关,是行业协会自己来做的,发挥自己的作用,自行的、独立的去解决纠纷,建立规则、创新模式,真正意义上的实现非诉纠纷解决方式,行业自行的调解有很广阔的空间。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扈纪华主题发言)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扈纪华,主题发言《涉网公益诉讼案件与平台责任》,详细解读了《民事诉讼法》,阐释了建立公益诉讼的目的、公益诉讼的特征、设立公益诉讼的意义、公益诉讼与网络平台的责任等。她提出“在涉及公益诉讼领域的平台责任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由于网络平台的特性,侵犯消费者权益、未成年人权益或者英烈公益涉及公共利益的或者是平台直接责任,或者是利用平台实施的侵权,从法律规定看,如果是平台直接责任则由平台承担,如果是利用平台实施的侵权,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但是平台可能会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主题发言)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环境公益保护与国际化趋势》的发言,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现在步入生态文明阶段,在文明不断的发展中,环境的概念在近几十年发展迅速,涵盖了越来越的范围和领域。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网络生态环境也愈发受各方